近期
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发布20款羽绒羽毛被产品
比较试验结果
标称品牌
“CELEN”“绒妹妹”“北极绒”等
5个样品不符标准要求
本次比较试验共计20个样品,按羽绒羽毛种类来看,羽绒被18个,羽毛被2个,价格从元至元不等。
结果显示,20个样品中,标称品牌“水星家纺”“梦洁宝贝”等15个样品表现较好,全部符合标准要求。
01.
“CELEN”样品名不副实
鹅绒被鸭毛绒含量高
羽绒分为鹅绒和鸭绒,同等条件下鹅绒比鸭绒保温性能更好,价格也相对更高。因此,市场上一些不法生产者以鸭绒冒充鹅绒、以鹅绒鸭绒复合制品冒充鹅绒制品。
按照QB/T“标签为80%及以上绒子含量的鹅绒仅需要进行鹅/鸭绒区分”的规定,鸭毛绒含量应小于等于15%。
检测发现,3个样品的鸭毛绒含量大于15%,意味着鹅绒成分小于85%:
标称“CELEN”的支春秋被
标称“绒妹妹”的羽绒被
标称“SIDANDA”的HeatFit-鹅绒地暖被
其中标称“CELEN”的支春秋被鸭毛绒含量达到了51.7%,远远超出其标称值和标准规定,标称鹅绒被名不副实。
检测结果也显示,标称“绒汇良品”“铭都家居”“富安娜”“ROYALCOVER”“M-JBABY梦洁宝贝”“安睡宝”“宜庭”“水星”等8个品牌的样品鸭毛绒含量均小于15%,符合标准要求,表现较好。
02.
“绒妹妹”充绒量明显不足
“CELEN”“雅鹿”绒子含量偏差大
羽绒制品保暖效果与多种因素有关,最主要是羽绒填充量及羽绒的绒子含量。
羽绒制品中填充物的实际重量称为充绒量,充绒量多少,直接影响羽绒制品的保暖程度,填充越多,保暖效果越好。
QB/T-标准要求,充绒量允许有5%以内的偏差率。
检测发现,“绒妹妹”羽绒被标称充绒量为克,实测质量偏差率为-22.9%,充绒量明显不足。
羽绒制品起保暖作用的主要是绒子,绒子在羽绒填充物中的含量百分比称为绒子含量,是衡量羽绒质量优劣的关键指标。绒子含量达到50%的才能称为“羽绒”制品;绒子含量小于50%的只能叫作“羽毛”制品。绒子含量越高,保暖性也就越好。
按照QB/T-标准要求,绒子含量不同,可允许偏差值也不同,如绒子含量30%的鹅绒鹅毛被允许有-3%的偏差,绒子含量90%的鹅绒鹅毛被允许有-5%的偏差。
检测发现:
标称“CELEN”的支春秋被标称绒子含量95%,按标准允许-5%的偏差,绒子含量应不低于90%,然而实测值仅为3.4%,偏差巨大;
标称“雅鹿”的50白鸭绒冬被标称绒子含量50%,实测值仅为20%,偏差较大。
标称“绒妹妹”的羽绒被未标注绒子含量,未做检测。
羽绒的蓬松度也能反映羽绒的保温效果。在充绒量相同的情况下,蓬松度越高,保暖性也就越好。
标称“CELEN”的支春秋被蓬松度不符合要求。
03.
“北极绒”毛含量较低鹅毛被名不副实
本次比较试验,标称“北极绒”“皮尔卡丹”两个样品明确标称为羽毛被(鹅毛被),填充物应为%羽绒羽毛,两个样品均未标注绒子含量。
对羽毛检测中,发现标称“北极绒”样品与标准偏差很大,其中,羽丝含量标准值应≤5%,实测值为49.2%;损伤毛标准值应≤5%,实测值为14.1%;杂质标准值应≤3%,实测值为6.4%,说明该件样品毛含量较低,称为鹅毛被名不副实。
04.“CELEN”面料纤维含量与标称不相符
“雅鹿”等使用说明标注不规范
面料纤维含量是指组成纺织品面料的纤维种类及每种纤维所占的百分比,纤维含量反映了纺织产品的材质属性,决定了纺织产品的基本性能与舒适程度。
标称“CELEN”的支春秋被样本面料纤维含量与标称不相符,标称%棉,实测为58.2%棉、41.8%聚酯纤维。
本次试验的20个样品中,有17个样品产品使用说明符合标准要求,有3个样品的产品使用说明与标准不符。其中:
标称“北极绒”的鹅毛被“耐久性标签未明确标注填充物质量”;
标称“雅鹿”的50白鸭绒冬被、标称“绒妹妹”的羽绒被“纤维成分未明确标注在耐久性标签上”,关键信息缺失,易对消费者造成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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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记者/李建
编辑/裴莹
监制/何永鹏任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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